单依纯侵权李荣浩事件,迄今可以确凿无疑的是,侵权是事实。所以单依纯的粉丝或者喜欢单依纯的人,没什么好洗白的。错了就是错了,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迄今尚不能明确的是,单依纯本人到底对没拿到授权是否知情。按照单的说法,她未能核查确认授权,失于监督之责;按照李的说法以及许多网友的理解,单不可能不知道没拿到授权,所以演唱会上硬唱属于“强行侵权”。
网友们玩“李荣浩预判了单依纯的回应全中”的梗,当八卦说说可以,但缺乏必要的严肃性。单依纯是主观恶意强行侵权,还是也被蒙在了鼓里,相信只有她本人以及她的团队中负责对接授权申请的人清楚。“甩锅”与否,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不应该做主观推定,李荣浩也不能。所以,所谓李荣浩的“预判全中”,是带着强烈的情绪化的“想当然”。别赖给公司,别掉眼泪博取同情,这种把别人的路堵死的所谓“预判”看似聪明,实则是一种咄咄逼人的蛮横。试问,单依纯未拿到授权就开唱,是一种“霸道”,李荣浩把单依纯本人可能知情当作是必然的事实,又何尝不是“霸道”。还有,把单依纯改编版本中那句魔性的出圈的念白“如何呢又能怎”套用在侵权这件事情上,明里暗里指控这便是单依纯对侵权的态度,是不恰当的。还有什么“报仇”之说,什么仇?网上不严谨的传言吗?还是真有内情?提到了又语焉不详,这便是引导舆论的无聊猎奇和恶意想象。我不能也不想猜测李荣浩写这一段文字的真实用意,但这段文字客观上诱导了广大网友特别是李荣浩粉丝笃定单依纯的侵权是明知故犯。然而,是否明知故犯,要么单依纯自己承认,要么别人能提供确凿的证据,否则,你只能是怀疑而不能认定。当然,这个事情的性质确实很操蛋很恶劣,难怪把李荣浩气成这样,所以他的某些可能不那么严谨的说法,可以理解,但不要吹捧,什么维权小作文的模板和范例之类,这是要让语文老师汗颜的。至于李荣浩维护作为一个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这个必须予以坚决支持。
无论怎样,单依纯一方都该拿出最诚恳的态度来消除不良影响。目前看到的是,单依纯本人已及时发声,向李荣浩道歉并主动承担责任,其经纪公司和主办方也发了声明,向李荣浩道歉,承诺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事情发生了,无论是主观犯错,还是客观疏漏,积极应对才是正理。然而网络上许多人却急不可耐地跳出来借机生事了,某些维护单依纯的人不分青红皂白恶毒攻击李荣浩,某些维护李荣浩的人对单依纯进行肆意的诋毁辱骂,这些人唯恐天下不乱,是在故意把水搅浑。李荣浩是被侵权的,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不应再蒙受污言秽语的次生灾害。单依纯是侵权一方,犯了错,但错归错,她的人格尊严不该被践踏。当然,我个人觉得,单依纯和李荣浩都是拥有庞大粉丝群的公众人物,也有必要站出来喊话自己的粉丝,理性表达,拒绝一切形式的网暴。提请各大平台,也应负起责任来,平时发篇文章稍有一些敏感的用语,你们便划出杠杠,然而那些口吐莲花的评论和小作文,你们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呢?
单依纯已连发两份道歉,总体上是积极诚恳的。本着善良的出发点,我觉得她不知情也是有可能的,毕竟取得授权,与版权方对接这样的事,未必需要她亲力亲为,出现这样的事情不见得是她的故意。讲老实话,以她目前的热度和发展前途,也不值得这样做是吧。当然,我不是替她辩护,如果有证据坐实她在撒谎,这次侵权事件就是她明知故犯,我支持全网封杀这样失德失范的人。所以,作为吃瓜群众,我们不妨给她机会解释,看看她后续的核查与对此事的处理。急着对一个犯了错的人公然“处刑”是不可取的,即便是到了法庭上,被告人也有充分的自辩的权利不是吗。李荣浩本尊也好,吃瓜群众也罢,都不该把事情推向极端。
无论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单依纯自己也说了,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得承认,就得想办法弥补过失,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虽然李荣浩表示了他不需要赔偿,我相信这是真心话,他要的是一个道理,这是最朴素的江湖规矩。但是,单依纯一方必须拿出足够的诚意,积极与李荣浩一方沟通,依据行规,依据法律,拿出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来。如果李荣浩坚持不要,不能就算了,建议单依纯捐出这笔钱,自己再拿出相应额度的资金,合并用于公益事业,或者成立一个基金会支持公益,譬如做法律援助、扶持原创音乐人等等。总之,单依纯不能仅仅停留在吸取教训和未来的自律,如果能把这件“坏事”变成有利于重塑行业规范的好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救赎和成长。
李荣浩,单依纯,都在一个说大也不大的圈子里,两个又都是才华横溢的音乐人,一个能写,一个能唱,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两人完全可以创造机会坐在一起,说开了,相逢一笑泯龃龉,若能成就乐坛佳话,总好过被人八卦,若能推动中国音乐本身以及音乐版权保护的发展与进步,让广大乐迷欣赏到更多好听的歌曲,让全行业风清气正,总好过让大家隔三岔五吃这种乌烟瘴气的瓜。鬼叔的以上建议,不知大家觉得如何?但愿这件事有个圆满的善后和落幕,但愿以此为契机,让维护原创音乐版权乃至一切原创作品版权的理念,能够化为全社会实打实的行动。